- 索 引 号:QZ05117-1000-2024-00001
- 发布机构:米乐体育 教育督导室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1-15
- 标题:米乐体育 教育督导室关于确认 泉州师范附属小学石狮校区等五所学校为米乐体育 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的通知
- 备注/文号:狮政教督〔2024〕1号
- 发布日期:2024-01-30
各中小学:
根据《关于印发米乐体育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狮教督〔2020〕4号)文件精神,依据《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》(2014年5月修订),在学校自评申报的基础上,米乐体育 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组于2023年11月份对泉州师范附属小学石狮校区等五所学校进行现场评估验收。
评估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、查阅有关资料、实地察看、随堂听课、学生问卷调查、座谈访谈等方式,广泛采集信息,多角度、全方位对申报学校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,对学校办学思想、制度建设、课程实施、德育工作、校园文化、学校发展等六个素质教育督导A级指标进行逐项评分,并对各学校贯彻 “双减”精神,落实“五项管理”情况进行现场督查。经评估,泉州师范附属小学石狮校区、米乐体育 大仑中心小学、米乐体育 灵秀镇塘园小学、米乐体育 第七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综合得分均达到“优秀”等级,米乐体育 第三实验小学复光校区综合得分达到“良好”等级,经公示及征求意见,现确认泉州师范附属小学石狮校区等五所学校为“米乐体育 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”。(具体名单见附件)
希望各学校继续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,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,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,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。各学校要针对评估组提出的问题,做好整改工作。
附件:米乐体育 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名单
米乐体育 教育督导室
2024年1月1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
米乐体育 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名单
泉州师范附属小学石狮校区(等级:优秀)
米乐体育 大仑中心小学(等级:优秀)
米乐体育 灵秀镇塘园小学(等级:优秀)
米乐体育 第七实验小学(等级:优秀)
米乐体育 第三实验小学复光校区(等级:良好)
(以上排名不分先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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